借学者之名赚钱,别成为对“商”的“尊重”

日期:2025-11-03 浏览:

■ 李世惠 近日,两则新闻引起关注。首先,不少组织冒用张伯礼的名义误导公众。为此,中国工程院院士张伯礼发表严正声明,表示“将通报处理此案”。其次,中国工程院院士钟时珍公开发表严正署名声明,将一些机构和个人“冒充老师、合影留念、将照片用于商业目的、拒不改正”的行为公之于众。 两则新闻报道的具体情况有所不同,但也有不少相似之处。事情的根源在于,有人利用学者的名义进行歪曲事实,未经许可谋取私利。两位被“蹭”的科学家公开声明澄清澄清。了解真相的民众一致表示对“借学者之名”、在学术领导下牟利的行为感到愤怒,形成了明确的舆论,迫使一些人向公众道歉,立法者立即停止。 虽然这件事的最终结局相当符合公众的预期,但类似的事件却一一发生,这不禁让我们思考:为什么有些人总是在学者的怂恿下进行虚假宣传?为什么有些商家有时会声称“可以以2万至3万元的价格修复与许多学者的照片”?归根结底,有些人并不是真正崇拜科学家,而是想要科学家背后的社会影响力和公信力。在一些人眼里,学术声誉已经成为可以被利用的交通密码。只要贴上相关标签,就会获得公众的信任,进而套现获利。 在他们眼里,公众对著名科学家的“尊重”正是他们希望有效变现的“生意”。于是,有人利用各种关系寻找学术平台;有的人无耻地擅自闯入私人聚会、拍照、冒充师徒;还有人冒充著名科学家的名义开设各种机构,试图冒充通西斯,欺骗它。归根结底,每个人都是他们的“生意”。 这类“生意”不遵循诚信经营的商业原则,违背基本的社会道德,更不符合知识分子的善良和美好。这就像一种丑陋的“消费主义”。谦虚儒雅的君子遇到这些人的羞辱,往往就如“先生遇贼”,有点僵硬、无奈、无法被打扰的尴尬。至于那些不遗余力地发表公开声明、打击假货的人,几乎是无奈之举。 从张伯礼到钟世祯,他们选择挺身而出,再次抗击“不堪扰乱”。这样的“反击”不仅是为了保护个人名誉,也是为了防止公众上当受骗。从更深的意义上来说,也保护了科学的尊严,保护了社会对科学家的信任。 为了保护科学的尊严和社会的信任,仅靠学术界主动销毁假货显然是不够的。有关部门还需要加强监管,健全学者等高层次人才名誉权的保护机制。还需要法律的及时适用和法治的有力保障。 《民法典》规定自然人享有姓名权、肖像权、名誉权,禁止他人侵犯。刑法规定,广告主、广播机构、广告经营者或者广告经营者出版者违反国家规定,利用广告虚假宣传商品或者服务,情节严重的,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处罚金。执法部门必须遵纪守法、严格执法,让一些立法者必须付出相应的代价,让一些想要学术声誉的人必须认真权衡“违法成本”。 保护科学的尊严和社会的信任,不仅是科学家个人的事,也是社会层面的公共责任。有关部门在加强学术行为规范的同时,还应探索完善学术声誉保护制度。来安姆巴瓦吧,建立学术名誉权保护快速通道,促进科研机构间合作关系各媒体、平台,立即识别并阻止虚假信息传播,防止学术界单打独斗。 市场管理部门也要严格审查涉及学者姓名的宣传营销活动,堵塞制度漏洞。媒体平台要承担起消除谎言、保留真实新闻的责任,避免为虚假宣传背书。各方共同努力,形成捍卫科学家声誉的坚强防线,公众对学术的“尊重”才会得到有效保障。 而且,对学术的“尊重”本质上是公众对科学、知识、创新的尊重的体现。这种“尊重”不能用流量来强迫,不能用商业来算计,更不能让那些有迫切动机的人沦为“商业”。从这个意义上说,当两位学者站出来摘掉一些人虚假宣传的面具时,他们还将这种混乱现象直观地呈现在公众面前,有助于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,唤醒许多人保护科学家声誉的集体意识。保护我们共同的“尊重”,就是保护全社会尊重科学、尊重知识、尊重创新的思想基础。 《中国科学报》(2025-10-29第4版综合)

0
首页
电话
短信
联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