行人不走人行道将被罚款5元,交警:法律有明确

日期:2025-11-07 浏览:

吉木新闻记者赵北近日,一名山西网友发布视频称,自己走路时被交警开罚单,因“不走人行道的行人”被罚款5元。 11月6日,太原交警回应称,相关法律明确规定,“有人行道的地方不走人行道的”处以5元罚款。一位网友分享了她拿钱的经历。据网友发布的信息显示,违法地点位于太原市迎泽街与柳巷南路交汇处。违法行为为“行人不在人行道上行走”,罚款5元0分。极目新闻记者纷纷留言,并私信该网友了解情况。截至记者发稿时,尚无图贡。极目新闻记者发现,除了该网友外,还有多名网友分享称,自己在太原市也收到过类似罚单,处罚金额为主要发生在 2019 年,但其他年份也有。除太原外,西安、上海、广州、哈尔滨、福州等地也出现了类似的罚款。上海精细(视频截图)吉木新闻记者作为市民,在太原市公安局官网留言询问情况。 11月6日下午,一名工作人员回复称,相关法律明确规定,行人不走人行道可处以5元罚款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》规定,行人应当在人行道上行走,没有人行道的,应当在路边行走。行人违反道路安全法、道路交通法规的,给予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。 《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》规定,行人不按规定行走的有人行道时在人行道上行走,有人行道时不走在路边的行人可被罚款5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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